北京鸣虹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年报存虚假记载 ST亚联及董事长等遭吉林证监局警告 并合计罚款310万元
发布日期:2024-11-29 08:53 点击次数:1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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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T亚联(维权)8月16日公告,公司于近日收到吉林证监局出具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。经查明,公司存在多项违法事实,包括开店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开店宝”)服务商返现业务会计处理不当等导致公司2021年虚减营业成本、虚增预付账款。综上,开店宝2021年度少记营业成本7010.97万元、营业收入3679.83万元、应付账款1738.92万元、应交税费220.79万元,多记预付账款1371.43万元。开店宝上述事项导致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,虚增利润总额3331.14万元,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12.33%;虚增净资产3331.14万元,占当期披露净资产81.39%。
公司的相关行为违反了规定,构成《证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。
吉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,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;对董事长王永彬给予警告,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;对财务总监陈道军给予警告,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。
(文章来源:界面新闻)
文章来源:界面新闻原标题:2021年年报存虚假记载北京鸣虹科技有限公司,ST亚联及董事长等遭吉林证监局警告,并合计罚款310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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